1月16日,翡翠城东区紫竹苑19号楼入口处停放7辆电动车。
1月16日,府新嘉苑小区D1楼1单元7楼电梯间一电动车正在充电。
电动车成为广大群众常用的代步工具,而电动车“上楼”引发的的消防安全隐患也日益严峻。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最新统计,2021年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462起。在去年8月1日公布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者最高可处罚10000元。然而近日记者走访了多个小区,发现仍有不少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飞线”充电的也不在少数,与法规要求相去甚远。
■记者观察
现 状 "上楼停车”“飞线充电”成日常
1月16日上午,记者在烟台路的府新嘉苑小区看到,每个单元楼门口都张贴着“禁止电动车上楼”的黄色标识,小区东西两侧也各有一处电动车充电停车棚。随机走进D1楼1单元,看到9楼、7楼、6楼、3楼走廊上均停放着1—2辆电动车,有的还正在充电;在E5楼2单元门口,记者蹲点10分钟内就有两个人上楼时将电动车一同推进电梯。“现在休息日上楼的还算少了,等工作日上下班高峰时间,推着电动车进出电梯的会更多”,小区居民王雷认为,电梯空间狭小,如果发生危险根本躲不开。“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都宁愿等下一趟电梯。”王雷说。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济南中路的翡翠城东区,看到有7辆电动车停在紫竹苑19号楼入口处,甚至5号楼一7楼住户从窗外“飞线”到1楼给电动车充电,即使在一米处就有一个公共充电区。
“有充电桩小区的住户都会推电动车上楼,何况是我们这样没棚也没充电点的小区。”重庆路恒润御园小区居民何文华无奈告诉记者,他们小区楼层低,没电梯也就没法上楼,“飞线”充电就成了小区的常见景象,明知有危险,但他也没其他办法了。
原 因 充电配套设施不足是主因
在之后的随机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市民对电动车上楼的危险都报以轻视态度。“我买的电动车都是正规品牌,质量很好的”“我觉得电瓶爆炸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别人都能上楼,加我一个也不多”……针对这部分人的规则意识淡漠,负有管理规劝责任的小区物业表示很无奈,“我们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对违规上楼的电动车贴条或者劝离,但很多业主会把条撕了继续往楼上停,我们也没法24小时蹲守在楼道里。”翡翠城东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而有一些电动车车主却认为自己“上楼”的理由很恰当,那就是充电配套设施不足。“我也不想往上推,但是我下班晚,那时候车棚里根本就没有空充电桩了,只能上楼充电。”府新嘉苑B1楼的居民张代军说,小区公共电动车停车棚就才两个,加起来也只有48个充电桩,数量根本不够。翡翠城东区居民陈梦琳告诉记者,有桩无棚一样没法放心停车,“我们小区有170个充电桩,但是很多没车棚啊,下雨天你敢过去充电和停车吗,又怕被偷被破坏就只好推进楼道里。”
面对这部分“上楼族”的抱怨,小区物业则表示增加完善公共电动车充电区需要各方协调,不是想加就能加。“我们小区在建设时并没有规划电动车充电区,后期为满足业主们的需求,就建起了电动车车棚和充电桩,但是再增加停车棚数量就会与汽车停车位‘争位’和侵占小区绿地,很难做到各方都满意。”府新嘉苑物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
建 议 加大整治力度保障生命安全
针对种种乱象,执法部门需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监督检查力度,整治电池等违规改装问题,对每一起电动自行车的火灾事故都严格责任倒查,推动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和使用行为。要加大整治力度,对违规私拉电线、违规用电等行为,采取相应处罚措施,针对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严厉追究责任,并多途径进行通报警示。
小区物业应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解决好住户停车难、充电难的问题。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上楼”“飞线”乱象。同时,需进一步加强对停车棚、充电桩的巡查频次,完善消防设施。联合消防部门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及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记者 史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