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爪鱼、手撕牛肉,让你停不下嘴”,“海螺肉、龙虾尾,满98包邮哦”……春节刚过,不少市民发现,自己微信朋友圈里的各种“春节晒”已悄然“下架”,取而代之的是卷土重来的各式自制食品。这些诱人的美食图,让吃惯了春节传统大餐的市民不禁垂涎起来。
不过,面对朋友圈里的美食诱惑,多数市民更为在意的还是食品的安全问题。根据新食品法中的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取得许可证的……这表明商家出售网络自制食品需办理相关证件,那么我市食品微商是否都办理过相关证件呢?
多数“小微商”属无证经营
自制蛋糕、小海鲜……朋友圈里,不少人乐此不疲地卖着自制美食,也聚揽了不少粉丝。然而,这些售卖自制美食的“微店”因准入门槛低、加工场所卫生状况不明等,带来食品安全隐患。28岁的王静(化名)与朋友在网上卖起了自制蛋糕,因外形可爱、口味好,受到朋友圈一众熟人的欢迎,生意也是蒸蒸日上,然而对于相关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她表示不知情,“平时关注新闻也比较少,加上我自己在家做,材料什么都是买得最好的,有什么不放心的。”对于是否会去办理相关证件,她表示不会去,“我又没有店面,只是在家做,办什么证件,万一真要违规的话,我把微信上的朋友圈删了就是。”
之后,记者又以顾客的名义咨询了长期在朋友圈卖自制各类海鲜的某微商,从该微商在朋友圈中发出的“买家秀”来看,生意算是比较不错,当记者问起是否要办理证件时,她表示不太知情,自己已经办了食品卫生许可证,“但是目前很多微商是没有办理的,我们也是怕有关部门来查,所以才办的。”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多数“小微商”并未办理相关证件,他们只是将这个作为工作之余的兼职,时不时卖一点,而且加工场地都在自己或者朋友家中。而一些专门在朋友圈卖自制食品为生,且有自己作坊的微商则办理了相关证件,但是数量并不多。
熟人朋友圈消费“更放心”
市民郑女士比较热衷在朋友圈购买速食餐饮,“我一直是在一熟人那买,价格不贵,还能送货到家,挺方便的。”而另外一位市民小刘也十分热衷在朋友圈买食品,特别是自制食品。她认为在实体店买东西,商家要考虑人工、店面租金、税收、仓储等费用,而网店一对一营销,售价往往比商场、超市低。“我最喜欢购买龙虾、鸡爪之类的食品,比超市卖的好吃多了。”采访中,有不少市民表示在微信朋友圈买食品,主要是在看对方和自己的熟悉程度,不是认识的熟人一般也不会购买。“但是也有看到一些微商做的食品卖相还不错的,会买来尝尝。”郑女士说,“现在的微信朋友圈里,那些做自制食品的都会放些小视频在里面,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制作过程。”
微信买卖食品并非消费维权“真空地带”
虽然微信卖家都坚称自己所制的食品安全健康,然而这舌尖上的微信美食能否食得安心,仍是萦绕在消费者脑中的顾虑。那么,在微信朋友圈售卖自制散装食品的行为是否也可以规范呢?记者就此采访到了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据对方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要持照经营,在进行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审查许可证之后方可售卖。这意味着包括朋友圈销售自制食品在内的网络食品商家必须持证上岗。同时,《食品安全法》明确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食品生产者、交易平台等三个主体追责。
有市民建议,网络食品经营者的内部信息必须对外公示,如网络食品生产者有效的资质证明、食品原材料的原产地、加工、流通等溯源信息、制作场所环境等信息都可以通过实时照片上传的形式来实现。此外,有业内人士建议,加强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宣传力度,同时根据各地自身情况,加大对网络违法商家的惩处力度,形成威慑力,让法律法规倒逼商家自律,才能真正保证食品安全。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也建议广大在微信朋友圈出售自制散装食品的商家,诚信经营,做到食品生产安全等级达到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