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刚刚结束,楼市调控升级接踵而至。进入3月份后,先后共有11个城市发布新版限购令,部分过热城市调控收紧趋势明显,青岛已加入“限购”队伍。
青岛再出限购政策
近日,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
通知确定:一是在市区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下同)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六区四市,下同)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二是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三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专业人士分析解忧
分析认为,去年以来,我市采取“精准调控,平价走量”的各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市场在3月以后又逐渐进入传统的销售旺季,特别是在外地热点城市实施限购政策的影响下,面对外地居民置业、投资性购房比例上升的风险趋势,对市场走势进行温和适度地引导和调整,在情理之中,也很有必要。
业内人士认为,这次五部门的通知体现了分类施策的特点,针对性强,符合国家关于“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的总体要求,也显示了在欢迎外地居民到青岛投资兴业的同时,对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坚决抑制的姿态。这种温和适度的差别化政策调整,有利于继续保持和促进青岛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良好局面。
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青岛虽然出台限购政策较晚,但是,其杀伤力很强,提供1年社保打击了外来炒房客,提高首付比例也极大提高了入市门槛。”
莱西不在限购范围内
此次限购强调对非市户籍人员的购房限制,没有提及本市户籍购房者的限制条件。也就是说对于青岛本地购房者来说没有一,二,三套的限制。
全青岛六区均为限购区域(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即墨、胶州、平度、莱西不受限购影响。
公积金和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提高一成,以总价为200万元的房子计算,原本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只需缴纳40万元,而现在则需要缴纳60万元的首付。
限购政策出台的目的主要是在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稳定房价。最重要的是限制投机性购房者,维护本地刚需人群。此次限购较2011年的政策相对缓和,对本地居民有保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