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举行的有关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经过三年多过渡,加载了金融功能的“中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新社保卡)目前已实现了人员和区域发卡全覆盖。
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将分阶段逐步停止使用“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和“青岛市城镇居民医保卡”等磁条卡(以下简称劳动保障卡、居民医保卡),全面激活启用新社保卡。劳动保障卡停用后,卡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内余额将自动转入新社保卡社保账户内。
“老卡”将分阶段停用
根据《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市将于2017年4月1日起,分阶段逐步停止使用劳动保障卡和居民医保卡。其中,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劳动保障卡刷卡消费的,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连续一年以上未使用劳动保障卡刷卡消费的,自2017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全部停止使用劳动保障卡和居民医保卡的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新社保卡。
劳动保障卡个人账户余额将自动转入新卡
“劳动保障卡停止使用,不要担心卡上的医保个人账户金会有损失。”卢永华介绍说,关于百姓最为关心的新老卡过渡衔接问题,日前,市人社局下发《关于逐步停止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城镇居民医保卡等磁条卡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劳动保障卡停止使用后,卡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将予以封存;待新社保卡激活启用后,原卡内余额将自动转入新社保卡社保账户内;持卡人员已在青岛市以外就业参保的,应择时到青岛市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将一并转移至新参保地。劳动保障卡停止使用后,已申领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到发卡银行的任一网点办理新卡激活手续。
新社保卡是异地就医结算唯一凭证
据介绍,我市以新社保卡为载体,实现了全市医保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在全市1756家医疗机构、4555家乡村卫生院室和3261家定点药店,均可持新社保卡进行医保联网结算和个人账户金刷卡消费。在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使用新社保卡作为医院就诊卡来使用,享受挂号、诊疗、付费、取药一条龙服务,还可以持卡进行“诊间付费”,结算时只需支付自负部分的医药费用,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市民就医。另外,青岛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简化了救助程序,减轻了困难群众筹资看病压力,让市民真正体验到了一卡通行的便捷。
“新社保卡将实现跨省异地联通,异地就医更方便。”据卢永华介绍,我市的社保卡应用系统以市级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为基础,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库,实现了“同人、同城、同库”和“一人、一卡、一号”。同时,通过业务专网向上与省人社厅、国家人社部专网互联,已依托省异地联网结算平台,跨区域与全省150余家医院联网,大大方便了参保人省内异地持卡就医。根据全国统一测试的时间安排,到2017年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符合规定的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根据国家规定,新社保卡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没有新社保卡将不能进行异地就医实时结算。
(青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