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董建君
9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党校会议中心举办市十八届人大代表第十一期培训班,邀请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青岛大学法学院原院长董和平解读《民法典》。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希胜,副主任李信斋、王志强、刘莉、万国才及其他委员等参加。
培训班上,董和平从民法是什么、民法典有哪些中国特色和制度创新、物权立法、人格权立法、网络侵权立法、婚姻家庭立法等方面,对中国民法典的价值理念和制度创新作了阐述,揭示了民法典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与会代表纷纷表示,作为人大代表将率先垂范,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和遵守民法典,自觉把民法典作为工作依据,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民法典在我市的全面有效实施作出人大代表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