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君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不仅是一场关乎城市形象的荣誉之战,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对市民而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受益者,又是主力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生活在这座城市里每个人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参与创建要从小事做起。环顾身边,不文明现象仍局部存在,横穿马路、占用盲道、车窗外扔烟头等现象时有发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当你漫步在街头,看到地上有一张废纸,你是否会低头捡起?当你在公交上,看见有老人和小孩,是否会主动让座?当你看见盲人过马路,是否会主动去帮他……市民是城市的一份子,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力量,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在参与“创建”活动中,我们并不需要什么豪言壮语,只需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自身做起。
参与创建要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大家,自觉遵循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遵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积极行动、共同参与。除了自身做好,我们要把自己真正摆进去,努力去劝诫身边的不良行为。
参与创建还要树立正确的创建观念。创建的目的,不是为了拿到一块招牌,也不是为了创建而创建,归根结底,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把一座城市建设得更美好,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事。作为城市大家庭的一员,每位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我们的城市增色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