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人员聚集,消除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清明节期间祭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今年清明节期间,我市殡仪馆(骨灰楼)、凤凰岭公墓等殡葬服务场所、各镇村公益性公墓(传统墓地),继续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集体性生态安葬等活动。
二、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楼院及山头、绿地等公共场所焚烧抛撒各种丧葬祭奠物品。
三、市殡仪馆、凤凰岭公墓将于4月2日庄重举办2020年清明代为公祭仪式,追思故人、慰藉生者,为两个世界的人联通思念的桥梁。
四、倡导通过家庭追思、网上祭扫或通过电话预约由工作人员代祭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市民可登录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网站、青岛殡葬96444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祭扫。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莱西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