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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万福杯”季度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03-27 09:01:22    来源:    编辑: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各党委、党组,有关党(总)支部:

为充分调动全市新闻宣传队伍工作的积极性,全面展示我市围绕“打好六场硬仗,夯实一个保障”取得的新成就,不断提升莱西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建设大青岛北部绿色崛起的典范之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委宣传部决定组织开展“万福杯”季度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要求

参评作品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按照内容真实,主题鲜明,与时俱进,报道准确的要求,宣传全市经济、社会、民生等领域取得的新成就、新亮点,礼赞工作生活中的榜样典型,对展示我市各项工作成绩具有积极意义。所有参评作品刊播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参评作品类别

(一)报刊、广播、电视类作品

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青岛市级及以上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首次刊(播)的新闻稿件;

(二)网络类作品

1.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青岛市级及以上,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首次刊(播)的网络新闻稿件,以及上级新闻宣传部门采用的优秀新闻稿件;

2.新媒体作品,包括专题,直播,航拍,微视频,AI新闻,图解,H5轻应用,MG动画,VR/AR作品等。

三、参评人员

在我市工作的各界人士。

四、奖励办法

(一)每季度评选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对获奖作品的作者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并由市融媒体中心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三)在《莱西市情》、莱西电台、电视台及微信公众号上开设“‘万福杯’季度好新闻”展播专栏,及时刊发。

五、相关要求

(一)评选活动采取参评人员自荐+评审组评选的方式进行,由市委宣传部组织评审组集中对提交作品进行评选。

(二)每人可提报本人原创刊播作品1—2件。其中,报刊刊发的新闻稿件需提供作品原件及5份复印件;电视、广播、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刊播的作品需提供作品电子版及5份截屏图片打印件。

(三)参评所需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以及“万福杯”好新闻评选提报表,请于次季度第一个月上旬送至市委宣传部0407房间。

第一季度参评作品请于4月10日(星期五)下午5:00前报送。

联系人:周钰翔

联系电话:88405302

中共莱西市委宣传部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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