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宋学友 王秀东
3月20日下午13时许,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水集街道办事处康宁路南侧发生野火。110指挥中心立即指派水库派出所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片苗木基地内浓烟滚滚,野火正沿着风势不断蔓延。于是民警们立即展开灭火工作,后经会同消防人员、附近村民连续奋战1个多小时,最终成功将野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随后,警方立即对此展开调查,民警通过调取现场周边监控和走访排查,发现55岁的姜某有重大嫌疑。面对警方的询问,嫌疑人姜某如实供述了违法行为。据其交待,3月20日12时许,他到自己的田地里清理野草,因野草太多不好清理,遂想到了用火焚烧的办法,结果没想到将邻居的苗木引燃。经初步估算,此次大火共导致焚烧面积约30余亩,经济损失约40余万元,鉴于姜某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目前警方已对姜某依法采取法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