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葛虹虹 通讯员 仇实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群众举报,发现市民展某某有欺诈骗保行为,市医保局将该案线索移交市公安局立案。日前,公安机关已对此案侦查结束,追回医保基金10910元。
据介绍,展某某2012年9月、2015年6月两次住院并申报医保意外伤害报销,医保报销支付额总计为10910元,均为现场结报。经调查,2015年2月,展某某以在工地干活发生骨折应为工伤一事起诉其工地包工头,经法院判决,其在2012年9月2日发生意外骨折应为工伤。按规定,展某某相关治疗费用不应享受医保基金报销。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此案侦查结束,3月中旬将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案是青岛地区第一例因个人欺诈骗保被移交公安侦查案件,对参保个人诚信使用医保基金具有积极的社会引领意义。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与市公安局进一步紧密合作,联手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看好百姓“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