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玮
2019年,市医保局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发挥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关键作用,将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看病就医有保障作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指标。
高标准参保 快捷化享保
全面落实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优化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补贴流程,对建档立卡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医保缴费实行全额补助,低保边缘家庭按50%进行补助,建立贫困人员医疗救助动态调整机制,凡是已认定身份的,可即时享受救助政策。
尚未认定身份的,发生医疗费用之后可按照流程申请,通过社会化的方式发放给救助对象。
多层保障待遇 减负为民
贫困人口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全民补充医保等三重保障待遇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8000元降至5000元;大额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二档缴费报62%、一档缴费报65%、少年儿童报70%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万元。
贫困人口享受医疗救助政策:特困供养人员发生的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和门诊大病自负医疗费用,实行100%救助,不设封顶线;低保对象发生的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实行90%救助,年度最高可救助13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个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5%的部分,由扶贫特惠保险全额报销。
“一站式”即时联网结算
各类贫困人口的各项医疗待遇全部实现“一站式” 即时联网结算,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系统自动减免医药费,个人不需要先垫资再报销,为贫困人员及时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