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慧
冬季供暖是一个常聊常新的话题。从什么时候供暖到供暖能不能达标,从供暖期间出现问题该找谁到供暖不达标如何退费,都是百姓关心的大事。
“达标”是供暖的最低保障。18℃是我国大部分城市供暖的达标线。但是,生活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室内气温仅仅是18℃,根本达不到“舒适”的程度。一些供热企业“踩线供热”,其中缘由也不难理解,提高温度意味着增加成本,企业选择“能省则省”。
2002年,国家制定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即GB/T18883-2002,其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记者曾做过一个小测试。在一间15平方米的封闭房间,室温计显示21℃、20℃时,无论是青壮年还是60岁老人、5岁小孩都感觉相对舒适。一杯开水放置22分钟左右,变成了40℃的温水。当空调设置为18℃时,记者的肩膀、脖子、膝盖等位置均有一些凉意,15分钟后,必须加穿一件外衣,老人与小孩也感觉到凉意。由此来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18℃或许只能当做满足大家“不冷”的需求,而距离“舒适”还有一定的距离。
冬季的“幸福指数”中,供暖温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居民居住舒适度的高低。或许,供热企业不妨提供更人性化服务,根据天气变化实时调整供热温度,而不是拘泥于达标线。有时候,“达标”了,未必就温暖、舒适了。如何做到精准达标、灵活达标,可以探索更为适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