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于登文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8月5日起施行。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
领会把握《条例》精神。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和要求,市委编办采取领导班子讲党课、集中学习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对《条例》的学习,通过一系列深入的学习,使全办人员进一步明确,《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于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党管机构编制作出制度性安排,是统领机构编制领域各项法规制度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
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条例》作为党内法规体系中党的领导板块一部重要法规,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调整优化中央编委领导体制的重大部署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强调了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围绕增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近年来,市委编办坚持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规范了机构编制工作的关键环节。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审批等程序中,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实施机构编制联动监管,建立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定期工作例会制度,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这次机构改革前,市委编办对对全市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梳理,并深入进行了调研,坚持协同高效的原则,制定了全市机构改革方案,对涉改部门的“三定”规定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通过本次机构改革,党委机构由13个减为10个,减少23.1%;党政部门内设行政科室减少了38个,减少28.3%;对49个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了清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