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耿守虎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自今年8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百日“网剑”行动,加大了对电商企业侵权假冒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公平格式条款、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了电商企业涉及个人信息的合同格式条款。
此次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整治,严肃查处未经同意收集、使用、泄露、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行为,重点查处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为网络违法提供支持帮助的网络平台,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虚假宣传、刷单炒信、价格欺诈、虚假促销等行为。 截至目前,共在网上检查网站、网店586个,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56家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2条,立案查处5起,罚款7.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