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倡导职业文明,积极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团市委决定开展2017年度莱西市青年文明号推荐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1、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集体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具有稳定编制的一线青年集体。
2、有规范的岗位创优标准,有完整的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在工作场所显要位置公布创建口号和服务承诺。
3、全体成员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都应体现高度文明素质和牢固的信用、质量、安全、效益观念。
4、开展青春建功、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和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并取得较好的人才、经济和社会效益;企业中的青年集体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
5、组织成员学习青年文明号基础知识,全体成员了解创建活动意义和宗旨。
6、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集体信用建设示范行动”,全体成员熟悉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和服务承诺内容。
7、积极开展“一号一品牌”活动,有自己的青年服务品牌和特色服务。
8、团组织健全,团的活动规范,团员青年能够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9、创建集体积极参与所在驻地街道区域化团建、“青年文明号与非公企业一助一结对团建”、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等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注意事项:
1、已获青岛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的单位以及2014年后获得莱西市青年文明号的单位不参与此次创建工作。
2、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申报集体要分别填写有关申报表,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申报集体所在单位党、团组织要注明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以上材料电子版也同时发送至团市委邮箱(qdlxtshw@163.com)。
3、提交展示青年文明号创建的相关形象展示和服务展示的实景照片(并附电子版)。青年文明号在申报的同时要在工作现场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内容为: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和本单位服务承诺,青年文明号服务品牌,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的标识、标语,创建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88406886,申报材料中的主要内容。
4、以上材料请于2017年9月27日前报送团市委。
联系人:臧磊
联系电话:8840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