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青岛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我市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基本原则,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深化医改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的协调工作。二是根据综合改革的部署要求,市卫计局4名行政领导已于2015年2月不再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不再参与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事务。三是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根据省、青岛市法人治理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市卫计局会同市编委办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莱西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四是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2017年4月,市政府印发《莱西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 年)》,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布局、规模和功能定位,优化了公立医院规划布局。
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一是创新公立医院编制、人员管理方式,根据我市公立医院的业务水平、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因素,为我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市立医院、皮肤病医院等4处医院核定人员控制总量 3113人。2017年我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按照程序正在进行中。二是建立了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各公立医院均出台了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将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成绩挂钩,绩效工资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极大的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内外兼修加强医院管理
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启动了门诊、急诊数字化就医系统,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凭“就诊卡”进行身份识别及相关信息记录,通过服务评价系统将患者评价结果自动存入医院管理数据库,作为医务人员考核依据。二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印发了《莱西市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医疗机构针对不同专业、病种分别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各公立医院均成立了“患者服务中心”,有效监督了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三是各公立医院加强了财务监管,严格公立医院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形成优质、高效、低耗的发展模式。四是实施绩效考核。市卫计局印发了《莱西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办法》、《莱西市2017年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与考核办法》等文件,对公立医院实施绩效考核。2017年组织开展了上半年绩效考核并印发了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督查整改。
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实施了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大与优势医疗集团合作力度。市人民医院加盟青岛大学医疗集团,市中医院与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心血管病医院合作设立了“心脏远程会诊中心莱西分中心”,市立医院与青岛市立医院签约建立了医疗联合体。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计划,升级了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化系统,为完善医改监测及医院内部监管奠定了基础。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2016年3月底,市政府已与新华医疗集团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书,在北部新区建设一处新的中医院。2017年3月中旬,市立医院与国药集团合作项目已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四是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确保了市有中医院、镇(街道)有国医馆、村(社区)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生,实现了中医药服务全覆盖。
构建分级诊疗格局
一是推进医联体建设。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立医院与25个一级医疗机构组建了3个医疗联合体,二级医疗机构为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专家资源、技术培训支持,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实现医联体内部检验、影像资源共享;二是构建了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制定了《莱西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莱西市规范和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构建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三是发挥医保政策杠杆作用,参保人到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大病起付标准、报销标准不同,实行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参保人合理就医。
继续强化服务监管
一是强化了服务监管。市卫计局成立了行风监察室,针对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纠纷投诉处理等重点问题,不定期对医院进行明查暗访和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将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及时督促问题整改;二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医院信息公开,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接受社会监督;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等的监督作用,建立社会监督评价体系,形成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三是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化解了医疗纠纷;5处公立医院均为医务人员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完善了医疗风险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