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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四色提示”案件查办提效

2017-06-28 14:39:56    来源:    编辑:
  □通讯员 贾祥民
  为加强问题线索动态管理、跟踪督办、汇总分析,提高案件查办效率和质量,市纪委实行问题线索管理“四色提示”。
 
建立线索台账
 
  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将问题线索的受理日期、转办日期、报结果日期、实际上报日期、立案日期、结案日期等基础信息录入数据库。承办部门每半月汇总报送问题线索办理变化情况,初核、立案等重要节点随时报告,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动态及时更新。
 
实行四色提示
 
  利用EXCEL表格相关功能,实现问题线索处置超期自动提示,并按照办理情况自动显示为“绿黄红黑”四色。对问题线索处置各环节均能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的亮绿灯,显示为绿色;对距时间节点仅剩7个工作日的问题线索亮黄灯,显示为黄色;对超过规定时间节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亮红灯,显示为红色;对违反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的或督办两次仍未办结的,灭灯,显示为黑色。
 
及时督办提醒
 
  根据四色提示,及时对超期线索的承办单位进行督办提醒,亮黄灯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发放督办单、分管常委督办;亮红灯的由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承办部门相关负责人;灭灯的直接启动问责程序。实行“四色提示”机制以来,已先后向5个亮黄灯线索的承办单位发放了督办函,对8个亮红灯线索的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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