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吕英诺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小”条例)出台后,为提高小餐饮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引导和促进小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按照“整治、提升、规范”的要求,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小餐饮店铺升级改造工作,确保小餐饮经营条件和卫生环境达标。
以“标准化”为抓手,做足“规定动作”。日常巡查严格对照《小餐饮规范标准参考要求》,重点检查小餐饮布局是否合理、设施是否齐全、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经营。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加强对持证小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无证小餐饮的规范引导和查处,加大巡查频次。4月份以来,小餐饮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683人次,检查辖区小餐饮店362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8份,提出并落实经营场所改进升级措施12条(次)。
以“网格化”为平台,严格责任落实。一方面,按照网格化监管“定格、定员、定责、定标”的“四定”标准,全面梳理辖区内小餐饮的监管风险,打造“市—街(镇)—村(居)”三级网格化监管平台,落实工作责任,实现小餐饮监管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的网格化监管,有效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小餐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所有小餐饮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小餐饮诚信经营承诺书》。
以创建“示范化”为支撑,以点带面促提升。为提高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引导和促进小餐饮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自2016年10月开始,明确“创建餐饮示范街区,以点带面促提升”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结合实际,确定基础较好的餐饮服务区域作为规范提升试点单位,以通过引领示范和以点带面作用,逐步向全市范围内推广。同时,把存在无证无照、店外经营、油烟污水无序排放等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以及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列为限期重点整改对象,对于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达到以及不配合整改的餐饮店,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实现餐饮店全面规范达标。目前我市南京路、重庆路已通过省级验收,被评为“食安山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以“规范化”为目标,建立长效机制。通过规范整治对小餐饮行业的从业标准、制度、培训、监管,以及食品采购、加工、贮藏,餐具消毒和食品添加剂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化管理,把工作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转化为餐饮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为今后长效管理打下基础。并深化和巩固餐饮店整规工作成果,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做好查漏补缺,消除盲点盲区,逐步建立了餐饮食品安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规范化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