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办理成效,市人社局探索建立了立案、调查、审理“三分离”办案机制,促进了劳动纠纷及时化解,得到了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认可。近三年来,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工作未出现一次被投诉、复议或诉讼的情况。
实施专窗立案。在人社局维权服务大厅设立了劳动保障监察立案窗口,专门负责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立案相关事项。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举报投诉,当日立案,当日查处。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及时向劳动者解释不予立案的原因,并告知其救济途径,避免劳动者到处奔波维权。
实施包干调查。组织成立了三个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队,按照包干区域,采取电话调查、实地调查等方式,了解案件涉及的相关情况,确保立案案件涉及事实清楚。案件调查后,采取电话回访、发放《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测评表》等形式,征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案件调查以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以此促进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和办理水平。
实施专人审理。组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专门审理队伍,对经监察执法中队调查的案件,集中予以审理。对于事实清楚的简易案件,直接协调解决或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于案情复杂或影响较大需做出处理处罚决定的案件,组织进行集体讨论,并严格论证,细致裁量,避免案件处理的随意性。
(刘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