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令)和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248号令,以下简称《市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莱西市交通运输局自2017年2月6日起正式受理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相关证件业务申请办理。现将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网约车运输证核发流程
(一)受理提交资料
申请人按照《市暂行办法》第17、18、19、20条要求,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如不缺项(件)、形式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15个工作日后电话查询审核结果。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审核
对受理材料内容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其理由,收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向申请人退回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受理部门建立该车初步档案。时限为15个工作日。
(三)出具《初审通过证明》
经审核符合条件,出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初审通过证明》(一式两联),申请人在15日内持《初审通过证明》到公安车管部门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超期无效。超过有效期限未及时变更的,本次申请自动失效。申请人应按照上述流程重新提报材料进行申请。
(四)二次受理
申请人持变更后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受理通知书》,到原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网约车运输证》。
(五)决定
受理初审部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作出是否办理决定。予以办理的,在《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加盖专用章。不予办理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
(六)发证
决定通过的,受理窗口制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办理地址:莱西市长岛路145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80、81号窗口,联系电话:66035722
二、网约车驾驶员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前往以下任一业务受理点现场报名。申请人提交材料如不缺项(件)、形式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业务受理点
序号 区属 受理地址 联系电话
9 莱西市 莱西市经济开发区扬州路 88437788
申请人提交材料包括: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2. 相应准驾车型且三年以上驾驶经历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
4.无暴力犯罪记录的证明;
5.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本人身份证、户籍及其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同时提交本市居住证及其复印件;
6.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
第二步: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按照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两部分。
现场即可得知考试结果。
考试合格的,运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考试不合格的,申请人可到原考试地点办理补考手续。
报名审核通过超一年考试未合格的,申请人需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三、相关说明
(一)现有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变更网约车驾驶员证的,由本人持下列材料到青岛运安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业务受理点现场报名,经材料审核通过,并按照运管机构安排参加网约车驾驶员证区域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市运管机构制作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材料明细: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2.本人有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为“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客运出租服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自愿换发申请(格式文本);4.相应准驾车型且三年以上驾驶经历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5.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6.无暴力犯罪记录的证明;7.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本人身份证、户籍及其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同时提交本市居住证及其复印件;8.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
(二)申请网约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需开具“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和无暴力犯罪记录”六项记录的:
1.具有我市户籍的驾驶员,由本人分别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和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开具。
2.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的驾驶员,由本人分别到办理居住证的公安派出所和居住证所属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