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好,才是真的好。值得欣喜的是,过去的一年,我市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作为工作重点,救急难、惠民生的兜底效应更加突出。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通过医疗救助等救助制度减轻困难群众尤其是低保对象的生活负担、为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一桩桩惠民之举、一项项惠民政策、一件件利民实事诠释着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的温度,促进民生发展的力度。
6740万元低保金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728户、13421人
把民生底线兜住兜牢,是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的重要举措。去年,我市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以便让困难群众能够正常地生活下去。自2016年4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90元、470元,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1640元、5820元,其他专项生活补助也相应提高。去年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728户、13421人,发放低保金6740万元。率先建立起社会救助网格化服务体系,完善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主动发现机制和紧急救助备用金制度,畅通了紧急救助“绿色通道”,实施医疗救助8046人,发放救助金1600多万元,为310户城乡困难居民发放临时救助金109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为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022.16万元
在精心构建覆盖广泛的救助体系的基础上,为了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我市还推出了一系列惠及老龄人的社会福利政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养老机构5处,新增养老床位272张。投入资金312万元,为全市15.6万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为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022.16万元、体检补助金406万元,为8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86万元,为92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津贴52.02万元。投入资金221万元,实现了全市389名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率先实现了老年人免费或优惠乘坐城乡公交车。积极开展留守儿童摸排、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含困境儿童)养育金110万元。落实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为丧属节省费用580余万元,进一步减轻了群众负担。
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501万元
去年我市按照2015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落实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501万元,为220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发放奖励金13.9万元。对重点优抚对象信息进行了全面复核,完善了管理信息数据库,确保5000多万元各类优抚资金足额发放到位。投入医疗补助527万元,实现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网上审批、“一站式”结算,确保“大病有救助、小病有补贴、医疗有减免”。依法推进安置工作,共接收退役士兵303人,73人自愿参加了为期3个月的电工、车工、焊工免费技能培训,考取了《职业资格证书》,及时发放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1007万元。健全“1+1233”社会化大拥军格局,实现了双拥“六进”目标,我市连续两届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
构建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服务模式
持续推进农村社区运转,在全市推广南墅镇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运转经验,构建起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服务模式。《中国社会报》等媒体报道了我市农村社区运转工作经验。组织开展了“优秀品牌社区”表彰活动,评出南墅镇河里吴家社区、马连庄镇草泊社区、院上镇许村社区等10个优秀品牌社区,沽河街道西周社区等4个优秀品牌提名社区。组织开展第二届“和谐使者”评选活动,我市水集街道于建英入选“齐鲁和谐使者”,实现了我市和谐使者评选“零突破”。完善协议离婚司法确认平台,免费为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依法办理婚姻登记7700余件,合格率始终保持100%。
(王玉翠 刘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