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民政事业发展的生命线,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研究部署,强化责任分工,强化纪律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第一责任、第一政绩”来抓。
强化责任分工
明确19项重点工作
研究制定2016年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源头治腐等方面明确19项重点工作,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责任单位,构建责任链条。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18份,形成分级责任体系,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强化纪律教育
争做合格党员
把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引导放在重要位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推动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执行为重点,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自觉把党纪条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上争先进、做表率。
强化监督检查
坚决纠正“四风”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以“钉钉子”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抓住具体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结合工作实际,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工作督查和廉政风险防控分析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强化制度建设
着力破解难题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报告、述廉述责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时时有监督、处处有监督。大力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和约谈工作,要求分管领导与各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与所属人员,每年就群众信访较多、测评满意度较低等问题约谈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刘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