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部署安排以及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莱西市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保障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现将选民登记时间和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民登记时间
我市选民登记的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至12月6日。
二、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1、以我市规定的选举日(2016年12月27日)为准,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选民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2、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在校学生,在所在单位的选区登记。
4、行政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退休、离休人员在所在单位进行登记;行政关系不在原单位的,在户口所在地登记;如本人要求在居住地参加选举,应持户口所在地选民资格证明到居住地进行登记。
5、因拆迁、异地安置或临时租住异地的居民,要及时与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取得联系,参加选民登记。
6、个体户在户口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
7、临时外出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登记。
8、临时工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如户口所在地同工作单位在一个选区内,在取得户口所在地的同意后,也可以在所在单位进行登记。
9、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选举期间在本市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件在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或者现工作所在地登记。
10、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规模较小的企业,其选民一般在经营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并参加经营所在地选区组织的选举活动。
11、对跨行政区域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的选民登记和参加选举活动的相关事宜,由有关选举工作机构与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并做好两个行政区域的衔接工作。
12、在本选区的外来务工人员、暂住人员,取得选民资格证明的,可以在所在选区进行登记。
13、2016年12月6日以前,按选区或选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并发放选民证。请广大选民及时到自己登记的选区查看选民榜,如发现有错登、重登、漏登的或对张榜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三、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88405159,8840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