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是全国老龄化发展速度快、高龄化和空巢化突出的城市之一。7日,记者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83.5万,老龄化率22%,其中80岁以上需要照料服务的高龄人口已超过30万。2016年,青岛在全国率先提出并推进“养老联合体”建设,并第一个对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普惠意外伤害保险。2017年,青岛在全国率先提出并探索机构、社区、居家“融合发展”模式,并与英国驻华大使馆合作第一个开展社区失智者照护中心建设。2018年,青岛在全国第一个通过电视终端开展智慧养老服务。
据介绍,目前岛城养老扶持政策逐步得到完善。其中,对养老机构给予建设和运营补助。新建或改建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张床位12000元或6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符合标准的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20%。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老年人给予运营补贴,其中,收住自理老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20元,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含失智老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
在对养老机构实施等级管理上,给予奖补。对养老机构实施星级管理,综合评定服务质量、入住率、员工薪酬等因素,4年为一个周期,被认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养老机构的,管理期内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给予运营补助。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含农村幸福院)和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符合有关服务标准和规范的,按日均服务人数等因素,每年给予最高15万元的补助。
另外,给予土地供应和税费减免等优惠。青岛市按照国家、省有关法规政策健全了养老服务机构在土地供应、建设、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对依法设立登记的养老机构符合规定的服务项目免征增值税,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享受与医疗机构同等的用地优惠政策,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政府给予80%的补助,这些政策有力地减轻了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负担。
(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