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住房保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资料显示,2018年,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平方米,比1949年的8.3平方米增加了3.7倍。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表示,住房保障工作为改善我国居住环境作出了巨大贡献。她介绍,1994年至2007年,全国共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1000多万套。自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到2018年底,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合计开工约7000万套,约2亿困难群众圆了“安居梦”。
“虽然我国居民居住条件已有较大改善,但住房保障工作仍面临一定挑战。”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有待完善,一些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城市保障类住房需加大供应量,同时,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上述负责人透露,我国将加快推动住房保障立法,明确国家层面住房保障顶层设计和基本制度框架,夯实各级政府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同时为规范保障房准入使用和退出提供法律依据。
未来对于人口净流入较多、住房保障需求较大的大中城市,要督促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促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和符合条件新市民住房困难问题。“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予以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重点群体、重点产业困难职工实施精准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其他新市民住房困难群体持续加大保障力度。”上述负责人说。
同时,还需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公租房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切实增加公租房实物供给。积极推进租赁补贴,满足多样化需求。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总结试点地区经验做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
(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