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鲁基层名医选拔管理办法》。根据办法,齐鲁基层名医每2年选拔一次,选拔对象是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道德高尚、技术精湛、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医师。选拔范围是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岗的具有执业影视资格的临床、口腔、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医师。
选拔人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二)长期扎根基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长期在偏远贫困地区工作、在二级以上医院获得中级以上职称后调入基层或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以适当放宽基层连续工作年限;
(三)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业务技能在基层较为突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对带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引导群众基层首诊、维护群众健康作出较大贡献,深受当地群众信任和好评;
(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师,或在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会等组织的岗位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或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方面,在全省具有示范作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齐鲁基层名医选拔采取逐级推荐、专家评审、考察公示、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设区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推荐本市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每次选拔人数不超过100名,管理期限为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同时,齐鲁基层名医纳入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省卫生计生委每年组织部分齐鲁基层名医参加省情考察、咨询等活动。强化教育培训,省卫生计生委在评选当年或下一年度对新评选产生的齐鲁基层名医实行轮训。还将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齐鲁基层名医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