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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六十问(三)

2018-06-27 15:05:41    来源:    编辑:

   47、全国“扶贫日”是几月几号?那年设立的?

  答:从2014年开始,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
  10月17日也是国际消除贫困日。1992年12月22日,联合国通过了将10月17日设为国际消除贫困日的决议,旨在促进全世界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减贫意识。
  48、我国“扶贫日”的目的和核心是什么?
  答:我国设立“扶贫日”是响应联合国决议的具体行动,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中国“扶贫日”赋予“10.17”以“邀你一起”、“一起行动”之意。
  49、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如何通过增收保障措施脱贫?
  答:1、培育特色产业脱贫。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发展特色产业。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种养习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通过结对帮扶、资金支持、技术服务、订单收购等方式,扶持贫困户发展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特色种养业。重点支持贫困户发展设施农业脱贫致富,对新建1亩以上的钢架大棚,每户补助1万元。实施农村电商扶贫工程,免费培训电商人员,积极争取青岛市政策,对农村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实施乡村旅游扶贫,采取免费培训、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扶持“农家乐”、特色采摘、农耕体验、休闲养生、旅游产品制作等乡村旅游业。实施光伏扶贫,帮助有条件的贫困户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参与大型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贫困(经济薄弱)村由扶贫项目获得的收益,优先用于解决本村贫困户脱贫。鼓励贫困户将承包土地和个人财产入股,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实现多渠道增收。鼓励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主动承担扶贫责任,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方式,使更多贫困人口分享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使每个有劳动能力并适宜在当地发展的农村贫困户至少加入1个合作组织。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30人以上或带动农村贫困户10户以上的各类经营主体,在用地保障、财税政策、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2、就业创业脱贫。以促进就业创业为导向,创新培训方式,健全贫困人口培训需求档案,两年内完成对所有具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学习技能的农村贫困人口的免费培训。对就业困难人员,组织村企结对,发展手工工艺、来料加工等,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通过政府购买部分公益岗位,安排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将新增加的环卫工、护林员等公益性服务岗位优先安排给贫困家庭成员。支持经济薄弱镇、村和贫困村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二、三产业,带动更多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就业。对贫困户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及高校毕业生实行校企结对,提供就业支持。充分发挥爱心残疾人服务平台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加大贫困户产业发展、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补助力度,支持贫困户发展手工作坊和家庭经营小项目,使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都有稳定就业岗位或从业项目。由市财政出资300万元,设立贫困户创业扶持资金,专项用于未脱贫的贫困户发展设施农业以外的特色种养项目和其他创业项目,按照户申请、村推荐、镇审核、市备案的程序,由市扶贫办统筹安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最高1万元的扶持。
  50、对于贫困家庭子女上学有什么扶贫政策?
  答:免除贫困户学生普通高中学杂费,免除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残疾幼儿、孤儿保教费。对贫困在校学生,分不同教育学段分别给予资助。实施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政策,按照青岛市统一要求最高资助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1800元。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政策,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对在校寄宿贫困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小学最高资助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初中最高资助标准由1250元提高到1750元。实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最高资助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2000元。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政策,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就读的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科、本科段贷款金额最高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学段以上贷款金额最高每生每年12000元,主要用来帮助学生交纳学费及住宿费用,在校就读期间个人无须负担利息。实行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免除贫困户学生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免除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残疾幼儿、孤儿保育费。对贫困户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资助全覆盖。鼓励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贫困家庭子女,使其掌握致富技能。对离校未就业的贫困户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
  51、医疗保障有什么扶贫政策?
  答: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按照二档130元标准全额补贴,实现全覆盖;对选择一档350元标准的,由市财政补贴50%;对2016年已经缴纳医疗保险的,按照一档标准缴纳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负担50%,按照二档标准缴纳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对未缴纳医疗保险的,按照二档标准由市财政补缴2015年和2016年医疗保险。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到定点医疗机构的科室(外科、骨科除外)就医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延期(分期)还款的结算机制。对贫困人口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免除挂号费、病历费、一般诊疗费个人负担部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大病医疗正常报销比例以外的医疗费,给予特别救助。对城乡大病救助规定范围内的个人负担费用,救助标准年最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13万元。组建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采取入户巡诊或定点义诊的方式,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成本。制定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基本治疗免费服务政策。建立常年病号常用药集中采购、定期供给制度。
  52、在金融扶贫方面都有什么政策?
  答:充分发挥各商业银行、保险以及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加大扶贫小额贷款支持力度,对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和带动一定数量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或相关企业,给予贷款担保和贴息。对农村贫困人口开展5万元以下“富民农户贷”,原则上实行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财政贴息。鼓励金融机构提高扶贫小额贷款单笔贷款额度、扩大贷款发放范围。支持能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
  53、兜底扶贫有哪些措施?
  答: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并且未纳入低保、五保的贫困人口,根据实际收入,参照青岛市定的4600元贫困标准,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对重度残疾农村贫困人口按既定标准由市财政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根据群众意愿,两年内将符合供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集中供养,改善居家供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功能,统筹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强化对贫困人口重点保障。对因特殊原因造成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户,实施临时救助。将农村贫困人口中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残疾人公益事业基金救助范围。
  54、贫困户为什么都要有帮扶责任人?
  答:习近平总书记于2015年6月18日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就加大力度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4个切实”的具体要求,即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和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在“切实加强基层组织”要求中,强调“要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通过我市“一对一”帮扶贫困家庭在校生的实践证明,对贫困户派帮扶责任人,是贫困人口脱贫的一项重要举措。
  55、帮扶责任人要做到哪“两个见面”和哪“五个知道”?
  答:“两个见面”就是帮扶责任人一要与村干部见面,二要与帮扶的贫困户见面。与村干部见面目的主要是了解村情、与帮扶户见面主要是了解民意,目的是精准帮扶。
  “五个知道”就是:一要让贫困户知道你是谁;二是你要知道贫困户的家庭基本情况;三要知道自己的工作职责;四要让贫困户知道有什么帮扶措施;五要让贫困户知道帮扶的预期效果。
  56、扶持贫困户政策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目前扶持贫困户脱贫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1)培育特色产业脱贫。用精准扶贫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项目;(2)就业创业脱贫。以促进就业创业为导向,使所有具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学习技能的农村贫困人口都能接受免费培训;(3)兜底保障脱贫。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4)教育保障脱贫。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户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资助全覆盖,分教育阶段给予生活补助;(5)医疗保障脱贫。对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贴,实现全覆盖。(6)帮助贫困户进行危旧房改造。
  57 、《贫困户手册》怎么填好吗?
  答:我市每个贫困户家庭都有一本《贫困户手册》。《贫困户手册》是检查考核评议的主要依据。
  《贫困户手册》填写人应当是帮扶责任人。填写内容要及时、准确、完整、不留空项,内容应由所在村主要负责人、贫困户本人和帮扶责任人共同确认。《贫困户手册》可放到贫困户所在村村委保管,也可由镇街扶贫办统一保管。
  58、在实际工作中应杜绝哪些现象?
  答: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杜绝以下几种现象:一是农村扶贫对象进退由村干部“估摸估摸”;二是扶贫资金“人有一份”,平均摊;三是贫困对象舍不得脱掉“贫困帽子”;四是弄虚作假,希望能多占一点国家扶贫资金;五是人情扶贫、关系扶贫,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现象。
  59、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农村干部应消除哪几种障碍?
  答:贫困村、经济薄弱村除基础和资源因素影响外,很大程度取决于村级班子特别是村支部书记的工作能力和精神状态。精准扶贫工作要有新突破必须克服以下障碍:一是自身能力障碍。有些村干部自身文化程度较低,能力不够强,“双带”作用不明显,造成工作没思想、发展无良策的被动局面。克服这方面障碍,必须提高自身素养+用好身边能人+付出十倍于常人努力。二是短期行为障碍。有些村干部认为三年一届,时间很短,急于干出成绩,“求大、求快”的思想较重,因此在制定经济发展目标规划时,脱离现实,急于求成,企望在短期内实现经济的大跨越、大发展。其结果导致盲目上马、低端重复建设、低效产业、劣质工程、短期行为等十分突出。三是思想保守障碍。有些村干部“低调、保守、求稳怕冒”,认为贫困不是一两年能消除的,因而固步自封,思想保守,缺乏信心和勇气,缺乏激情干事的实干精神,以致经济发展总比别人“慢半拍”,难以适应变幻莫测的市场需要,而丧失良好的发展机遇。
  60、扶贫干部要做到哪几个“严禁”?
  答:扶贫干部,包括“第一书记”、村干部要做到以下几个“严禁”:一要严禁敷衍了事、搞形式主义;二要严禁酒后走访、不在农户家白吃白喝;三要严禁放空炮,作空头许诺;四要严禁动用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五要严禁委托别人帮扶、别人代办帮扶。
  要做到开展民情恳谈,倾心听取民意,记录帮扶日记,撰写帮扶报告;想方设法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严明纪律,不增加基层和贫困户负担,自觉维护党、政府和干部形象;亲力亲为定目标、谋规划、按步骤、有措施解决贫困群众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帮扶工作见实效。( 市扶贫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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