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获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管理办法》,《办法》提出,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围绕山东省“高精尖缺”类人才需求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和重点部署安排,精准对焦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经略海洋,每年选派30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科技、技能、医疗卫生、财经以及政府和企业管理人才到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财经财会专业机构、企业等进行访学交流、科研合作或培养进修。
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分为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访问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三个主要类别。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每年从省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以及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选派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进行访学交流或科研合作,留学期限6或12个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选派。
访问学者计划包括三个细分类别
《通知》指出,每年从省内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企业、中央驻鲁单位等选派中青年科研人才赴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进行访学交流或科研合作,留学期限6或12个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选派。每年从省内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派中青年医务工作者赴国(境)外知名大学、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访学交流或专业进修,留学期限6或12个月,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选派。每年从省内技师学院和高级技校中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境)外知名大学、企业进行访学交流或专业进修,留学期限6或12个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选派。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包括三个细分类别
《通知》提出,每年从山东省内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有一定影响力的民营高科技企业选派优秀中青年管理人才赴国(境)外知名大学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留学期限12个月。每年从省内各级党政群团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中央驻鲁单位中选派优秀中青年党政人才赴国(境)外知名大学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留学期限12个月。每年从省内大中型企业、财经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财会专业机构选派专业素养高、培养潜力大的中青年财经类人才,赴国(境)外知名大学或财经、财会专业机构培养学习,留学期限6或12个月。
申请人应具备这些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军队系统除外)或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省内各级党政群团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申报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除外);具备项目要求的外语水平;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