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科技厅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批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18年,继续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等单位,选派高层次人才到全省所有县(市、区)和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挂任科技副职。挂职时间为1年。
通知指出,枣庄、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鲁西5个市的县(市、区)和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可选派2名科技副职,其他市的县(市、区)和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选派1名科技副职。加大省外人才选派力度,各市对接人选中省外人选原则上不低于50%。各市可根据工作需要,试点选派科技副镇长。
科技副职人选应是政治素质好,具备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有吃苦和奉献精神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选派对象为挂职地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