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创建(2018-2025)和2018年“满天星”训练营遴选工作的通知》,计划到2025年再创建3万所左右特色学校及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试点县(区),并遴选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其中山东再创建1800所校园足球特色校。各地须在5月31日前按要求进行申报。
特色学校面向各地及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创建。2018—2025年的创建指标分配至各地,各地从2018年起分年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创建,因地制宜确定每年的发展规划数量。试点县(区)的控制总量暂定为每省(区)7个指标,各直辖市4个指标,各地的申报额每年不得超过1个。
“满天星”训练营由各省(区、市)在本区域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或校园足球试点县(区)范围内推荐1至2个具备条件的区域、部门、基地或学校作为候选单位。
统筹兼顾,合理匹配。特色学校创建要统筹城乡、区域和学校类型,按高中、初中和小学1∶3∶6的基本比例合理匹配,适当向寄宿制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倾斜。要有利于区域联赛开展和校园足球的普及。“满天星”训练营的设置要有利于各学段学生的集中训练、比赛及相关的教学、培训工作的开展。
注重衔接,便于升学。遴选创建特色学校要按照就近入学的要求,充分考虑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现状,优先遴选片区内小升初对口直升学校,可向优质高中和具有招收特长生资格的学校倾斜,要有利于学生升学和长期习练足球。
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和“满天星”训练营的遴选由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教育部综合认定三个阶段组成。
其中,特色学校:凡符合《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达到《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指标体系》70分以上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均可申报。
试点县(区):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有校园足球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投入,场地器材等基础设施完备,广泛开展联赛,有明确的选拔性竞赛机制,区域内60%以上的中小学符合特色学校建设标准均可申报。
“满天星”训练营:凡是满足“满天星”训练营工作规范的有关单位均可申报。全国校足办连续三年每年为每个训练营提供专项建设经费支持,主要用于聘请高水平国内外教练,组织开展教学、训练、比赛和选拔性竞赛等。全国校足办协调足球强国足协为每个训练营配备1名高水平外籍教练员。积极鼓励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区)所在地方为训练营建设工作提供相应的经费等多方面支持,确保训练营正常运转。“满天星”训练营享有本地有关部门给予的有关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招生、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参照全国训练营的组织模式,筹建省级、地市级、县区级、学区级训练营,形成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学区级等五级训练营建设体系。(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