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住建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司长张兴野介绍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有关情况。
“在2017年降费6000多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4类政府性收费降费措施。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506亿元,加上发改委出台的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措施,预计全年合计减负超3000亿元。”程丽华表示。
这次清理规范的范围,不仅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还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等方面。清理规范方式多种多样,停征了部分收费项目,降低了收费标准,还延长了一些到期的收费减免措施。
非税负担不合理的坚决取消,过高的要坚决降下来。2013年以来,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至49项,减少幅度超过73%。其中涉企收费由106项减少至31项,减少幅度超过70%;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少至21项,减少幅度为30%。据不完全统计,各省份自主清理本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超770项。
很多人关心,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是否会对基金运行以及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标准造成影响?对此,游钧表示:“这次调整经过认真、科学测算和论证,不会影响养老保险金待遇水平。”
这次社保降费,主要是延续2016年以来企业养老保险费率降低的政策,从20%降到19%。原来是今年4月30日到期,现在延长一年至明年4月30日。“阶段性降低费率的地区是有条件的: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9个月以上。据测算,养老保险基金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绝大部分地区能够当期收大于支。少数收不抵支的地区,可以利用累计的结余来调剂。”游钧说。
2017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增幅达17%,是近5年来最高水平,总收入3.3万亿元,支出2.85万亿元,当期结余近4400亿元,累计结余达4.14万亿元,可支付月数达17.4个月。
此次降费政策,还包括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政策期限。张兴野介绍,将采取4项措施:一是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两年至2020年4月30日。二是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三是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浮动区间。四是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通过以上这些措施,预计2018年可以减轻企业负担约300亿元。(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