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铁路总公司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各领域需要将已纳入限制乘火车高级别席位的失信人名单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给铁路总公司。对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和特定严重失信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乘坐火车或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该通知自5月1日起实施。
《意见》提出,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乘客,各铁路运输企业限制其购买车票,有效期为180天。
而对于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乘客,则要在补齐所欠票款后(自补票次日算起),才可以重新购票乘车。在补齐第一次所欠票款一年内,又三次发生上述行为的,则要在补齐所欠票款90天后(含90天),才可再度购票乘车。(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