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热点。近日,国办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被视为治理欠薪的又一记重拳。考核办法针对哪些情况?将起到什么样的效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作了解读。
此前,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明确了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办法》规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考核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由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考核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考核工作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4月底前完成,分为省级自查、实地核查、综合评议3个阶段。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按照最终评分,将各地区分为A、B、C三个等次。其中,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工作机制健全、成效明显且得分排在前10名的省份为A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得力、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国后3名,或因欠薪问题引发一定数量和规模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省份为C级;A、C级以外的省份为B级。
考核结果将如何运用、对被考核对象有什么约束作用?邱小平介绍,考核结果报国务院同意后,由部际联席会议向省级政府通报,并抄送中央组织部,作为对各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考核评议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部际联席会议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部际联席会议对该省级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省级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提交书面报告,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今年是《办法》施行的第一年,下一步,人社部将会同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平稳进行。首先是加强宣传和培训。其次是抓紧印发2017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明确考核重点和具体要求。三是指导各地于明年2月底前认真开展自查,组织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搞好实地核查和综合评议,努力使考核结果准确反映各地的工作实际。《办法》也明确规定,各省级政府也要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对辖区内各级政府的考核。(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