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排污,多了道紧箍咒
下月起,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将正式实施。目前,大部分省份已确定具体税额,准备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各地出台的税额标准高低不一,主要是考虑了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等因素。环保税征收后,将会增强执法刚性,倒逼和激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
京津冀对污染物适用较高税额
12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全国大部分省份人大常委会近期已相继审议通过本地区环保税方案,为环保税开征铺平了道路。
据悉,环保税法规定的税额下限为: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12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每吨5元至1000元不等,其中危险废物为1000元每吨;工业噪声按超标分贝数,每月按350元至11200元缴纳。税额上限为不超过最低标准的10倍。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可由各地人大常委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
目前,辽宁、吉林、江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省份明确,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根据最低税额征收,即每污染当量分别为1.2元和1.4元。
在制定税额标准时,各地均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等目标要求,在法定幅度内确定税额方案。
记者了解到,从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改为税务机关征收环保税,将提高执法刚性,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作为一项更加规范、稳定和具有强制性的措施,开征环保税将向企业释放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明确信号。
环保与税务部门密切合作,不是简单“移交”
收费和征税两套系统转换,并不是简单“移交”。
据了解,环保税的征收管理采取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作、信息共享的总体征管模式,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非常重要。税务部门应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保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环保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应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
“环保税专业性强、征管难度大,需要环保监测机构提供纳税企业排污量的权威数据,才能有效提高申报征收质量。”江西省地税局流转税处处长徐瑶说,要合理界定环保部门的污染监测职责和税务部门的征管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在基层执行层面,环保税征收还面临一些现实问题。“环保税征税基础源于环保监测部门的监测数据,但目前基层环保监测设备和人员都不足。配套的可操作性实施细则还没出台,基层工作人员迫切需要提高相关知识水平。”江西省上高县地税局税政管理股股长黄利民认为。(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