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近日举办的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山东省132个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通过省级验收,山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完成,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587.37万亩。
截至6月23日,全省各级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全部通过两部审核。各级国土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将永久基本农田图斑落到地块,逐级签订了306450份保护责任书,层层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在交通沿线和城市周边显著位置设立6156块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
按照国家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报国土资源部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依规报国务院批准。
山东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探索建立区域管理“田长制”,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总田长,每个或多个图斑圈定的农田配备一名田长,通过镇街任命与群众推选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实现块块农田有田长、保护责任全覆盖。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