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统一部署,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了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截止到7月底,我市共有730余名城乡参保大病患者享受到全民补充医保待遇,全民补充医保基金支出共260余万元。
率先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青岛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半年来共有近4万名城乡大病患者受益。补充医保制度主要针对重特大疾病、灾难性疾病以及部分罕见病患者提供精准保障,对他们使用临床必需、价格昂贵、不可替代的特殊药品和医用耗材进行保障,能够明显降低大额医疗费支出造成的家庭灾难性风险概率,对于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包括两方面保障内容:一是特药特材及精准诊疗项目保障,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使用特药特材及精准诊疗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80%。二是大额保障,参保人一个年度内范围外负担超过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70%。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不设起付标准。
多渠道筹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我市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实行青岛市级统筹,筹集的资金统一建账、统一核算。基金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固定的补充医疗保险配套资金由市、区(市)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每年市、区(市)两级财政各约1200万,预计11月、12月份,按照青岛市财政局、人社局确定的资金额度,将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上解至青岛市社保专户;二是参保人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划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三是将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历年和当年保值增值收入纳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目前,我市职工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实行青岛市级统筹,保值增值收入由青岛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四是从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历年累计结余中一次性划转30亿元,待青岛市人社局明确相关要求后,我市将资金上解至青岛市社保专户。
惠民保障力度范围不断加大
全民补充医保制度施行后,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政策惠民和精准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纳入保障的特殊药品耗材由9个扩大到41个,涵盖了恶性肿瘤靶向药物、罕见病特效药物等38个,用于帕金森和I型糖尿病的特殊耗材3个。以乳腺癌治疗为例,注射针剂芙仕德每支1.2万元,使用该药物每名患者每月需要负担治疗费2万余元,实行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后,自负费用下降到了2千多元,减轻了患者家庭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