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同意,自2017年7月1日起暂免征收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分析人士表示,此举利好银行业和保险业,传递出的信号是国家对金融业减负,有利于银行业降低实体企业的融资成本。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昨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暂免征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通知》,免征的银行业监管费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免征的保险业监管费包括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银监会和保监会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仍由中央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
通知要求,银监会和保监会应当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以前年度银行业监管费和保险业监管费的汇算清缴工作。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欠收入,应当足额征收,并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对银行业和保险业免征监管费,相当于减轻银行、保险机构的负担,可促使企业等主体降低成本费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对记者表示。
专家认为,持续推出减税降费措施,让企业轻装上阵,增强经营实力,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我国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举措,可以支持实体经济更好的发展。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