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社厅、省扶贫办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大力推行公益岗位互助扶贫模式的通知》。通知规定,山东将面向农村推行公益岗位互助扶贫模式,以此激发贫困人口劳动脱贫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通知指出,所谓“公益岗位互助扶贫模式”,是指面向农村家庭服务业发展需求和贫困人口救济解困需要,设置互助式农村公益扶贫岗位。此类岗位用于安置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年龄偏大人群、留守妇女等转移就业能力相对较弱的建档立卡适龄贫困人口。
通知要求,现阶段公益扶贫岗位共设四类,包括互助养老公益扶贫岗位、互助托幼公益扶贫岗位、互助照料病患公益扶贫岗位、互助助残公益扶贫岗位。通过此模式,既实现贫困人口通过获得稳定的劳动收入实现脱贫,又通过贫困人口在岗工作互助帮扶其他老幼病残贫困人口,达到双赢效果。
通知还明确,公益扶贫岗位作为公益性岗位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政策。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岗位安置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违规设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行为,将按规定严肃追责。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