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 省政府对外公布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总计123件,其中地方性法规70件、省政府规章53件,内容涵盖财政经济、教科文卫、城建环保等多个方面。
按照工作计划,在省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计划中,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为4件,分别为《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山东省审计结论落实办法》。同时,在条件成熟时争取完成29件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包括《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山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管理办法》等。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充分发挥立法对我省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我省将安全生产管理、市场监管能力建设、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列为2017年立法重点领域。
今年,省政府确定10件在年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点立法项目,32件在条件成熟时争取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28件抓紧调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项目。针对公众较为关注的《山东省慈善条例》《山东省违法建筑处置条例》,记者了解到,两个项目均属于条件成熟时争取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此类项目一般已启动法规调研起草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可以提请本年度审议,属于指导性计划。
此外,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今年山东还将组织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并于年底前公布清理结果。目前,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共计230件。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