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山东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创建办法》)和《山东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正式实施。
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创建,在规划布局上,进一步明确示范园区的边界范围;要有“突出的文化产业特色和明确定位”;园区已集聚不少于100家文化企业,拥有一定数量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始终坚持正确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导向,提供内容健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等方面表现良好;在运营管理机构上,园区建设运营及管理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规范运营2年以上,有组织健全的专业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具有较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和较强的配套能力。
示范基地申报条件要求对企业文化产业主营业务占比进一步量化,且上述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60%以上;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在依法纳税、吸纳就业、公益服务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资产规模、主营业务收入、税前净利润等指标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创建办法》要求“创建单位应围绕创意设计、文创孵化、运营模式、服务创新、生态营造、品牌诚信等方面大胆探索,向市场化、时尚化、融合化、数字化、金融化、国际化方向发展,促进园区向增值服务、投资收益方向转型。”
《认定办法》增加了“对特殊人群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认定”,鼓励和支持以特殊人群为主的集聚类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企业的发展。据了解,截至目前,山东省已拥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家(曲阜新区文化产业园)、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1家(台儿庄古城文化产业园),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4家。省文化厅共命名3批共14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5批共149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