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新闻办21日在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解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从现在起,山东将分三个阶段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干部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将承担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开展法制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等职责。根据意见要求,每月至少到每个村(社区)累计服务8个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等活动。各市司法部门将建立法律顾问培训、统计评估制度。到2018年底,山东将基本实现法律服务在全省村(社区)全覆盖。
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介绍,目前,山东已经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全省12个市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大厅,63.7%的乡镇街道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级“12348”热线平台全部开通,县级覆盖率达到95%;目前全省法律服务人员达到3万多名,每万人拥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达到3名以上,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