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两点,济南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件合同纠纷案,在庭审现场的原告席前,当事人没有如往常一般坐在位置上等候开庭,而是出现在了原告席上竖起的显示屏中。利用如今普及的移动互联技术进行隔空庭审,这在我省尚属首次,济南市中区法院十六里河法庭敲响了全省互联网庭审第一槌。
“隔空对话”解决当事人出庭难题
原告济南盈年公司与被告宋淑香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定于2016年9月27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
但在庭审前一天,原告打电话到法院,称因季度末税务检查,要求更改开庭时间。经过认真考虑,并征求了双方意见,法官决定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视频开庭,原、被告均表示同意。
这次庭审,原告直接在其所在公司办公室内,通过互联网下载济南市中区法院互联网远程庭审软件,直接链接庭审现场,对包括质证、辩论等环节在内的整个庭审过程均通过互联网完成,未到庭的当事人与到庭的当事人及审判人员均能做到面对面,原告通过互联网视频看到的庭审现场无死角。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网上开庭,还同步网上直播
郭庆军对于本次互联网开庭进行评价时说:“虽然原告没来法院开庭,但是通过网络视频,她能够像到院开庭一样,整个质证程序、辩论程序,每个环节都能和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做到面对面,视频的直播也能做到无死角。”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