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山东省收养评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结束了公示期。根据《暂行办法》,山东省将建立儿童收养信息系统,有收养意愿的家庭可通过网络选择收养儿童。今后,办理收养登记前,要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进行评估,评估工作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
找到想要收养的孩子只是第一步。根据《暂行办法》,收养人还要进行收养评估,包括收养能力评估、融合期调查和收养后回访。其中,收养能力评估主要包括收养申请人个人和家庭基本状况、收养动机目的和养育安排等。融合期调查是指在办理收养登记前,对收养关系当事人融合情况进行评估。收养后回访指收养登记后,对被收养人与收养人共同生活的情况进行评估。
对于打拐解救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养人提交《收养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重新发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打拐解救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方可进行融合或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评估工作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省民政厅相关人士表示,有收养意愿的家庭,在系统中选择想要收养的儿童后,评估机构会对其是否具有抚养教育孩子的能力进行评估。
该人士表示,“虽然是否接受融合期评估是自愿的,但是融合期对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是一个缓冲和保护。我们建议收养人自愿选择参加融合期调查评估,这样收养家庭可以在办理收养登记前就有机会更为深入地了解孩子的情况,从而确定自己是否适合收养该儿童。”
捡拾一年以上“黑户”儿童或可合法。(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