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申请监督案件中,坚持上下一体,内外联动,合力化解了一起长达30年的民事纠纷。
上世纪90年代,我市某村委会开办的集体企业向闫某某等三名村民借款用于生产经营,借款到期后,村民多次索要未果,后企业财务账目收归村委会统一管理,2017年,三名村民将债权转让给赵某某并通知村委会。2019年,赵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该集体企业及村委会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经过一审、二审审理,赵某某对终审判决不服,申请再审后,再审申请被驳回,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经审查,综合考虑本案时间跨度较长,又属于村民与村集体之间的纠纷问题,不应仅局限于法理单纯追求结案,而应从修复朴素的乡邻感情等角度出发,实现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为此,相关领导带领办案人员先后5次到所属镇村进行对接沟通。办案人员在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全面把握案情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由各方当事人、第三方代表参加的公开听证会。通过听证会,各方当事人对案件有了更加深入地了解,彼此之间的关系也得到缓和。
在摸清了案件事实、明确当事人有和解意向后,检察机关联合当地镇政府组成矛盾化解联合工作组,由检察办案团队与镇政府指派的1名副书记和1名组织委员协力开展和解工作。联合工作组组织专题调度2次,线下多次沟通联络商讨工作推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数次深入到涉案村委、村民家中开展释法说理,成功促成村委会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和党支部会议,会上通过了支持村委会与赵某某达成和解的意见。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村委会与赵某某签订了和解协议。为使和解协议尽快得到履行,办案人员持续跟进,组织案件当事人、当地镇政府进行座谈,督促当事人尽快履行和解协议。经过不懈努力,赵某某拿回欠款,自愿撤回监督申请,也表示体谅村集体的难处,当场承诺向村委会予以一定捐赠,困扰双方多年的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