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以服务群众为目的的学习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围绕加强统筹整合、提升法治意识、帮助解决企业难题、办好身边的小案等方面推出一系列为民举措,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加强统筹合力服务
结合检察工作职能,确定“助力民营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助力未成年人保护、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等专项攻坚行动。加强与市内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与市工商联签署《关于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的意见》,并在工商联设立法律服务检察工作站,努力打通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的“绿色通道”,畅通企业法律诉求和意见反映渠道,拓宽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检察产品和服务的渠道,该经验做法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检察院和青岛市检察院转发推广。
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积极主动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组建服务乡村振兴巡回普法宣讲团,走进南墅、马连庄等镇街,为400余名基层干部开展法治讲座,围绕农村常见的邻里纠纷、醉酒驾驶、集资诈骗等问题,结合办理的真实案例,就农村群众如何加强犯罪预防、强化自我保护、化解矛盾纠纷进行细致宣讲,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为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助力。
多模式化解企业难题
针对某行政争议事项困扰企业发展问题,采取多元化化解模式,促成有关部门与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企业新签订合同金额同比大幅增长。该做法在青岛市检察系统推广,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
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占用大量司法资源、增加群众诉讼成本的现实情况,积极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检察诉前终结机制,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减轻涉案当事人诉累,着力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济,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帮助9名农民工化解合同纠纷;对一位近9旬老人赡养纠纷案件支持起诉,通过与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对接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办理青岛市首例公证执行领域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在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分别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为申请执行人避免经济损失67万余元。
如果您对该单位“我为群众办实事”情况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市人民检察院,83012978;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88405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