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赵某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赵某某向市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委派我们进行诉前调解。”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日环介绍,赵某某2018年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院上镇某小区商品房购买协议,该公司未按规定交付,并欠赵某某部分购房定金。接到法院委派后,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经过多轮线上线下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撤销原销售合同,房地产开发公司付给赵某某剩余定金及利息。
长期以来,当事人浪费诉讼费用和审判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市工商联针对这一情况,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多次围绕如何通过人民调解更加快捷、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与市人民法院进行深入交流,达成一致,建立起诉前调解合作机制。
“诉前调解合作机制的建立,使调解工作更加快捷有效,不仅让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用,而且让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节省了审判资源,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无缝对接。”市工商联副主席隋高峰介绍。日前,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新聘任的2名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市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调出2间办公室作为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专用调解工作室,新聘任的2名调解员常年入驻,负责调处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自主收案及法院委托的案件。案件调解成功后,根据当事人的意愿,通过调解平台直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据了解,2020年12月4日,市工商联联合市司法局成立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山东诚功(莱西)律师事务所,在全市12个镇(街道)商会和15个行业商会均设立人民调解室,每个调解室派驻2名调解员。目前,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平台与市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了“一键”链接和信息共享,共有32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自成立以来,已受理调解案件11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