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岛市“重点工作攻坚年”方案部署,优化市容环境秩序,加强我市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品质,自12月16日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开展“冬季行动”市容秩序巩固提升会战。
此次会战主要整治全市占路经营、室外经营、违规户外广告牌匾、乱贴乱画、乱摆乱放、流浪犬只等问题,解决烟台路、南京路、北京路、上海路四条主要干道长期未彻底整改或反复回潮的各类突出问题,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市容秩序整治成果。
对占路经营,严管重罚,所有固定门店全部按照“两齐一入”(即商家、店家齐门经营、齐门售货,所有经营物品、自有物品全部入室)标准整治;加强巡查,坚决清理游商浮贩;督促集贸市场和便民摊点群责任人依法履职,严厉打击集贸市场冒市和便民摊点群冒市、延时经营等问题。对违规户外广告牌匾,严格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青岛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治理,严格控制新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全面拆除楼顶广告牌(字)、全面清理各类临时性户外广告、严格落实“一店一招”设置标准、全面整改破损、褪色、脏污、字体残缺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严禁违规设置灯杆广告、挂旗、罗马旗及道旗广告等户外广告设施,随出随清坚决制止。对乱贴乱画,加强行政处罚、移送停机,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假涉黄涉赌“小广告”,城市道路、广场全面实行清理服务外包,违法“小广告”全部按照“两清一色”(即夜出晨清、随出随清,涂刷颜色与原色一致)标准进行清理。对流浪犬只问题,实施流浪犬专项集中清理行动,对流浪犬只做到“应捕尽捕”,同时加强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教育、查处力度,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同时,严格落实市容秩序督查巡查机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负责人带队督查,15个执法中队坚持每日早中晚巡查,对重要道路、点位沿线周边和问题高发区域加强巡查,坚决杜绝问题“回潮”,用好《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意见》“两把利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