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振兵
“远离了酒精,远离了暴力,我现在脾气性格都好了,还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真心感谢你们,没有你们,我肯定还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甚至还可能因罪入狱。”5月18日正在向检察官进行视频联线汇报思想动态的未成年人赵某程动情地说到。
2017年5月23日凌晨,赵某程和其父在酗酒的情况下和一陌生男子发生口角,追赶陌生男子至某公司职工宿舍大院,闯进宿舍楼后大吵大闹四处寻找陌生男子,期间赵某程肆意踹坏宿舍门,并以宿舍内某职工向其“瞪眼”为由,持水果刀抵住其脖子威胁,伙同其父肆意殴打两名员工,致两人受伤,严重影响他人生活。经法医初步鉴定,被殴打人之伤均构成轻微伤。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市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赵某程系未成年人,又是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而且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元,得到被害人谅解,具有教育挽救的可能。检察官认为赵某程的行为虽然达到了起诉条件,但其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之情形,因此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酗酒的症结是家庭关爱的缺失,检察官了解到,赵某程的母亲很早就和其父赵某飞离婚,赵某程一直缺少亲情关爱,导致其过早接触社会,并学会了抽烟喝酒,找准了症结就要对症下药。为帮助赵某程悔改,挽救他的人生,市检察院未检部门专门安排了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及丰富办案经验的干警为赵某飞、赵某程父子分别进行心理评估、疏导。在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下,赵某飞主动承认自己存在脾气暴躁、沾染不良社会习气的问题,认识到自己在教育孩子方面的种种错误做法。通过交谈沟通,赵某程也主动敞开心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莽撞和不理智,表达了要改掉年轻气盛爱冲动的毛病的决心。心理咨询师还就如何正确处理家庭矛盾、互相监督提高、做好人生规划等方面给予了有针对性地建议。
赵某飞父子此次触犯法律,除了心理方面的问题,法律意识淡薄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未检干警以案说法,详细讲解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法律规定及后果,循循善诱释法说理。
决不能让迷途的羔羊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市检察院不断延伸未检工作触角,在亲职教育和临界预防等方面积极探索,把做好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作为重点工作,通过附条件不起诉,运用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特色服务,为做优做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拓开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