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加强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和以案释法工作,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步骤,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采用网上观看庭审视频或到法院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审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政复议案件,相关部门可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
《意见》要求,要结合实际创新旁听庭审活动形式,把旁听庭审活动与法律进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创建工作密切结合,增强法治教育效果;把旁听庭审与行政应诉工作有机结合,推动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意见》强调,要将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情况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比表彰,以及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指标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带头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同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法律服务网、中国普法网上开设专区(专栏),遴选适合国家工作人员观看的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等,在平台上予以推荐发布,供各级国家机关选择安排旁听庭审工作。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