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杰
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5月24日,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目标明确,即集中侦破一批团伙性、系列性、跨区域性的大要案件,惩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分子,揭露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潜规则”,突破一批疑难案件,着力解决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同案不同罪”等问题。同时,注重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重大风险。
专项行动重点突出,即突出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两大重点领域。其中食品安全领域将重点打击制售病死猪肉、打药注水肉、制售伪劣、假冒注册商标的酒类、制售非法添加西地那非、西布曲明等药物成分的“保健”功能食品、通过传销、会销等手段使用低价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群体钱财,以及制售假劣、含有隐性禁用成分、有效成分不达标的农药、兽药、饲料等违法犯罪活动。药品安全领域将重点打击制售假劣抗肿瘤类、抗生素类、疫苗类等慢性疾病类药品违法犯罪,“医保回收药”违法犯罪以及通过互联网、跨国等方式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加强线索摸排、突出大案攻坚、强化督导检查等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了加强组织领导、协作配合、宣传引导等保障机制。行动开展以来,市检察院认真落实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办案团队,及时、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强线索摸排,紧盯食品集中产地、集散地、农贸批发市场、药店等重点场所以及具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前科劣迹等重点人员,收集线索10余条。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主动跟进相关线索。发挥审前主导作用,对于公安机关立案的涉及药品安全的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食药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捕诉一体”职能作用,集中精力快捕快诉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结合办案,深入调研,对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消除隐患、预防犯罪、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不断加强源头预防,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